五条人命,怎么换不来一条一米宽的过道?
原创 李万卿
7月9日,多家官媒报道了一起灭门惨案,一家5口被同村邻居杀害。
事发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。
6月22日晚,在外打工的李先生突然接到哥哥电话,说母亲摔倒了。
李先生赶回家时,发现自己家已经被警察封锁。
原来,李先生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两个儿子,都被杀害。
凶手,是本村的邻居。
案发前,李先生家正在宅基地上盖房子,凶手家的地跟李先生家的宅基地隔了一条一米宽的通道。这条通道属于公有土地,但凶手家一直占用并耕种。
之前,凶手家认为李家在宅基地上盖房子垫土,会侵占这条公有的过道,两家人还吵过架。
凶手长期霸占公共过道种地,反怪邻居建房\"占道\"。
于是,凶手趁夜持刀灭门,连杀5人(包括两个幼童),另外两女孩因熟睡才逃过一劫。
案发后,凶手的儿子秒拉黑受害者家属,疑似知情,或者帮凶。
这起案件,说好听点儿是\"邻里纠纷\"“宅基地纠纷”;说不好听点,就是\"农村黑恶势力\",是“村霸”。
仅仅因为条一米小路就灭门,这哪是邻居,分明是活阎王!
我们无法知道,两家人因这条1米宽的过道发生过多少次争吵,多少次推搡,多少次恶语相向。
可以肯定的是,绝非一日之寒。
邻里之间,抬头不见低头见,一点小事就可能引发口角。或许,是一根不小心越界的晾衣绳,或许是一句无意间说出的气话,就像滚雪球一样,矛盾越滚越大,最终压垮了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这起案件的矛盾焦点,在于1米过道的“使用权”。
想象一下,在农村,宅基地如生命,一条看似不起眼的过道,可能关系到日常的出行、采光,甚至是某种象征性的“面子”。双方各不相让,每一次争执都像是往火药桶里添了一把火。
类似的惨案,隆尧县曾经发生过。
2014年1月12日,隆尧县东良乡周村的武某虎,用铁棒将邻居张某彬、其妻陈某、其长子张某涛、其次子张某龙打死。
此前的2009年,因张某彬家后墙抹灰,掉在武某虎家的宅基地上,两家发生纠纷,后经乡法庭调解才平息。
两家自此结怨,为小事经常发生口角。
日积月累,结怨日久。
惨案,就发生了。
安徽桐城,有一个六尺巷。
清代康熙年间,礼部尚书的张英接到家人书信,称因宅基地与邻居吴氏发生争执,家人请求他出面施压。
张英览信后,以诗劝解:“一纸书来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?万里长城今犹在,不见当年秦始皇。”
家人悟其深意,主动退让三尺筑墙。吴氏见状,也深受感动,亦退让三尺,遂成“六尺巷”美谈。
今天,人们处理问题,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,不知道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,走向了极端。
这起案件,像一面镜子,也照出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可能存在的短板。
邻里纠纷,本是常见的社会现象,但如何将“小矛盾”化解在“萌芽状态”,避免其“癌变”成“大祸患”,考验着基层干部的智慧和责任心。仅仅依靠“村规民约”和“家长里短”式的调解,是否足够?
对于那些性格暴虐,行为异常,或者有明显矛盾冲突的个体和家庭,是否应该建立更有效的关注和干预机制?
这不仅仅是为了预防犯罪,更是为了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安宁。
这不仅关乎一个社会的人文温度,更关乎一个群体的稳定。
这不仅仅是为了消除矛盾升级的隐患,也涉及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宏大命题。
隆尧,相隔10年,两起灭门,皆因“宅基地”纠纷,该反思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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